近日,酒钢启动物资管理专项整治行动,旨在全力提升企业物资管理效能,确保物资在仓储和流转等环节安全、准确、高效运行,为企业稳健发展筑牢坚实根基。
在专项整治行动推进过程中,集团公司严格对标“三抓三促”行动要求,重点围绕制度建设及执行、物资仓储保管、物资领用处置、廉洁风险防控等重点工作,强化组织领导,细化工作举措,严格监督检查,全力守住企业物资管理的安全底线。
为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,集团公司纪委制定下发《关于开展物资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从多维度、深层次出发,对物资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细致安排部署。
《方案》对整治范围予以清晰界定,全面覆盖集团公司冶金厂区的内部与外部区域,以及异地单位物资仓储、保管、领用、处置等全流程的管控机制构建情况与实际执行成效。在众多物资类别中,废钢、渣钢、合金等高价值物资成为重点关注对象。《方案》着重强调要加大对此类物资的风险防控力度,严厉整治可能存在的违规违法问题。此外,《方案》还保留了动态调整的灵活性,将依据专项整治行动的实际推进情况,适时、适度把整治范围向物资采购环节拓展延伸,确保整个物资管理链条的各个环节均处于严格监管之下,不留任何监管盲区与死角。
物资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自2025年2月底启动,至6月底结束,分为三个阶段。其中,工作部署阶段于2月底前完成,旨在明确任务、夯实责任;深入排查阶段在3月底前结束,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各类问题;集中整治阶段从4月持续至6月,对排查出的问题展开集中攻坚整改。专项整治聚焦不担当不作为、玩忽职守、滥用职权等作风顽疾,以及与不法商人相互勾结、收受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,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,严肃查处各级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,力求排查一批问题线索、查处一批典型案件、解决一批突出问题。
集团公司要求,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物资管理监督工作,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,始终把监督工作融入到物资管理工作的全方位、全过程,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组织监督执纪,为纪检组织开展监督工作做好保障;要进一步抓好风险防控工作,定期分析研判重要岗位、关键环节的廉洁风险,做到早分析、早研判、早预防。同时,各纪检组织要督促推动所在党委充分履行主体责任,加强对物资管理业务主责部室、作业区、班组、岗位“监督的再监督”,严肃查处物资管理中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以及违法违纪的行为;要依托信息技术探索建立智慧监督平台,搭建纪检业务、数据分析、智能工具运用等系统,进一步助力监督执纪向标准化、高效化、智慧化转变,逐步实现智慧监督、智慧办案、智慧管理。